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张忠山 朱孟迪 临沂报道
2月18日大年初七,是春节后上班第一天。走进临沭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迅速从“节日模式”切换到“工作模式”,立案受理案件59件,开庭审理案件35件,结案36件。
“我们今天共办理了59个立案案件,大家都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在立案窗口值班的干警刘晓宝介绍说。
上午9时,第十一审判庭法官高晓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现在开庭!”随着法庭传来法槌声,敲响了临沭县人民法院节后上班审判的第一槌。因被告未到庭不再进行法庭调解,高法官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判决。
记者从临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了解到,干警们利用春节期间外出人员返乡过年的有利战机,对重点被执行人进行蹲点守候,并于节后上班第一天拘留被执行人岳某。据悉,2016年1月,岳某在明知李某无特殊岗位从业资格证的情况下,雇佣其使用电焊作业,将相邻公司的车间引燃,造成60万余元损失。案件已判决两年多,岳某未按判决履行义务,这才有了岳某被拘的一幕。开班首日,执行局干警奔赴多地开展执行工作,共执结10起案件,执结到位4万余元。
“今天是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我们要求全体干警要践行司法为民精神,拿出起步就要冲刺的奋斗姿态,以‘满格电’的状态投入到新一年的工作之中。”临沭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星磊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