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2021年2月9日1时起,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根据《临沂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要求,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请广大居民朋友要严格遵守,自觉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主动维护共同的生活环境,做文明守法公民。
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
全体市民应认真遵守禁放规定,不在城市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更不能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主动向家人和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让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大家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凝聚保护生态环境的正能量。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
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要从我做起,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以更安全、更环保、更健康的生活方式,取代传统燃放烟花爆竹。用文明生活理念、健康生活方式、良好生活习惯大力营造低碳、绿色、环保生活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