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张艳芳 通讯员 马凯 临沂报道
为给莘莘学子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最大限度减少噪声干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兰山区决定组织开展中、高考期间禁止噪音专项整治行动,现将2020年中、高考期间禁止噪音扰民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中考:7月15日-7月18日;
高考:7月06日-7月10日。
二、整治地点
各中、高考考点周边3公里范围。
三、具体要求
(一)沿街店铺、市场摊位、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商品推销(展销)等营销活动,严禁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等其他高噪声方式招揽顾客。
(二)严禁流动广告宣传车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等其他音频方式进行宣传。
(三)消费型娱乐场所需认真贯彻执行噪声排放标准,严格遵守营业时间规定。
(四)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时,应当限制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避免或减轻对周围居民造成噪声污染。严禁在中、高考期间进行装饰装修等施工作业。
(五)建筑施工单位在城区范围内进行施工,严格控制施工时段,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确保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严禁在中、高考考试期间从事建筑施工等作业。
(六)考点周边500米以内严禁占道经营、违规发放宣传品、宣传单页、临时促销等各类影响考试环境的行为。
四、责任追究
(一)对造成噪声污染、占道经营、违规发放宣传品等违法行为,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对拒绝、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规定期限内,兰山区将抽调综合执法、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本通告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任何单位、个人有权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5255751、5255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