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头条 > 正文

兰山区发布中、高考期间禁止噪音扰民的公告

2020年07月04日 21:35
已有 人浏览
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张艳芳 通讯员 马凯 临沂报道

为给莘莘学子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最大限度减少噪声干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兰山区决定组织开展中、高考期间禁止噪音专项整治行动,现将2020年中、高考期间禁止噪音扰民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中考:7月15日-7月18日;

高考:7月06日-7月10日。

二、整治地点

各中、高考考点周边3公里范围。

三、具体要求

(一)沿街店铺、市场摊位、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商品推销(展销)等营销活动,严禁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等其他高噪声方式招揽顾客。

(二)严禁流动广告宣传车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等其他音频方式进行宣传。

(三)消费型娱乐场所需认真贯彻执行噪声排放标准,严格遵守营业时间规定。

(四)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时,应当限制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避免或减轻对周围居民造成噪声污染。严禁在中、高考期间进行装饰装修等施工作业。

(五)建筑施工单位在城区范围内进行施工,严格控制施工时段,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确保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严禁在中、高考考试期间从事建筑施工等作业。

(六)考点周边500米以内严禁占道经营、违规发放宣传品、宣传单页、临时促销等各类影响考试环境的行为。

四、责任追究

(一)对造成噪声污染、占道经营、违规发放宣传品等违法行为,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对拒绝、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规定期限内,兰山区将抽调综合执法、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本通告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任何单位、个人有权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5255751、5255756

***资讯网可为客户提供软文发稿服务、自媒体推广。 QQ:251941806
***资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资讯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资讯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资讯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资讯网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资讯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本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资讯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主管单位:******* 广告代理:*******
邮箱:*******@126.com 内容QQ:****** 通讯员群:******
*******


企业软文发布 网上舆情维护 形象新闻策划 广告QQ:*****
法律顾问:*****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