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头条 > 正文

1-5月临沂市供应建设用地32426亩 居全省第二位

2021年06月25日 09:02
已有 人浏览
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梁红国 临沂报道

  6月24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会议由临沂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和对外传播科科长张庆龙主持,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武玉强,临沂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科长王飞,分别向大家通报临沂市1-5月份土地供应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现场了解到,在第31个“全国土地日”即将来临之际,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十个开新局求突破”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快用地报批和土地供应,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全力做好土地要素保障,推动全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全市土地供应情况

  1-5月,全市供应建设用地613宗32426亩,同比增长32%,居全省第二位。其中国有建设用地467宗27213亩,集体建设用地146宗5213亩。供地面积居前三位的是兰山区、莒南县、临港区。

  国有建设用地中,按供应方式:划拨用地14049亩,占比51.6%;出让用地13164亩,占比48.4%。按土地用途:公共服务、公共管理、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15329亩,占比56.3%;工矿仓储用地6282亩,占比23%;商住用地5602亩,占比20.7%。

  集体建设用地中,按土地用途:工矿仓储用地4369亩,占比83.8%;商业用地844亩,占比16.2%。

  中心城区商住用地供应情况

  (一)已供商住用地情况。1-5月,中心城区供应商住用地33宗,面积2217亩,同比增长24%;成交价款93亿元,同比增长82 %。其中商业用地6宗169亩,住宅用地27宗2048亩。

  (二)近期拟供应情况。近期拟供商住用地36宗3445亩。其中,住宅用地共23宗2430亩,商业用地13宗1015亩。具体情况为:正挂牌地块9宗865亩;已批复待挂牌地块4宗328亩,已上报待批复地块6宗567亩;市局已会审待上报地块17宗1685亩。

  全市存量土地盘活利用情况

  (一)批而未供土地利用进展情况。2021年全市批而未供土地利用任务共计55052亩。2009-2018年批而未供土地利用任务15116亩,已完成4046亩,完成率26.8%。进展较快的县区是沂南县、莒南县、临港区;2019-2020年批而未供土地利用任务39936亩,已完成22367亩,完成率56%。进展较快的县区是莒南县、平邑县、临港区。

  (二)闲置土地处置进展情况。2021年全市闲置土地处置任务10438.9亩,高新区、沂水县无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已处置完成3162.7亩,完成率30.3%。处置进展较快的县区是河东区、兰陵县、郯城县。

  省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情况

  (一)2020年度省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情况。2020年度全市省重大项目共17个。用地已全部批复,已完成供地项目12个,未供地项目5个。

  (二)2021年度省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情况。2021年度全市省重大项目共30个。已完成用地批复项目4个,已组卷上报项目2个,还有13个县区的24个项目尚未组卷上报;已批复用地的4个项目中,正挂牌1个,未供地3个。

  (三)2021年度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情况。2021年全市纳入调度的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共20个。已批复用地项目2个,已组卷上报项目3个,还有14个县区的15个项目尚未组卷上报。

  “标准地”出让改革推进情况

  2020年4月22日,市政府下发《临沂市“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0]38号)以来,全市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对新上工业类、仓储类、研发总部类用地积极开展“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21年3月22日,市土地资产委员会下发《关于落实“标准地”改革任务的通知》,要求在全市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内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制度。推行“标准地”出让改革以来,全市通过“标准地”方式出让工业用地84宗5365亩。

***资讯网可为客户提供软文发稿服务、自媒体推广。 QQ:251941806
***资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资讯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资讯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资讯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资讯网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资讯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本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资讯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主管单位:******* 广告代理:*******
邮箱:*******@126.com 内容QQ:****** 通讯员群:******
*******


企业软文发布 网上舆情维护 形象新闻策划 广告QQ:*****
法律顾问:*****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