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 > 正文

杀树刨墩卖当盆景 临沭4农民盗伐156棵棠梨树触犯刑律

2021年02月26日 10:52
已有 人浏览
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陈兆永 施奉军 杨莹 临沂报道

  闲来无事想个门路挣点零花钱本是正常,可若选错了门道就事与愿违。临沭县两对农民夫妇听说棠梨树墩能作盆景卖钱,他们便结伴到他人承包的山上盗伐156棵棠梨树,结果4人均涉嫌盗窃犯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胡甲和胡乙是临沭县临沭街道某村年过花甲的老汉,今年春节过后,胡甲(化名)、胡乙(化名)在家闲来无事,听说有人收购山上的棠梨树墩制作盆景,两老汉一听动了心思。想到村西的团子山坡上有很多棠梨树,胡甲、胡乙俩老汉一合计,在家闲着蹲墙根,不如带上老伴上山挖棠梨树墩挣点零花钱。就这样,胡甲、胡乙叫上各自的老伴,带着铁锨、镐头、手锯等家什,来到村西他人承包的团子山上,他们将棠梨树干锯掉扔在一边,专挖留有三四十公分高树桩的树墩。

  

  从2月16日到2月23日,一周的时间内,胡甲、胡乙夫妇起早贪黑共挖了156个棠梨树墩,也就是说,他们砍伐了156棵大小不等的棠梨树。2月23日,正在挖树墩的胡甲、胡乙,被临沭县自然自然和规划局防火工作人员巡逻发现。在临沭县森林消防大队的参与下,临沭县森林警察大队会同城北派出所,对胡甲、胡乙涉嫌盗伐林木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胡甲、胡乙夫妇的行为构成盗窃罪。2月24日,办案民警依法对胡甲夫妇、胡乙夫妇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本来想刨树墩赚点零花钱,结果分文没见还触犯刑律。或许在胡甲、胡乙看来,山坡上棠梨树没有经济价值,刨个树墩卖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其行为不但涉违法犯罪,而且破坏了生态环境,其行为必定受到法律追究。保护绿水青山,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资讯网可为客户提供软文发稿服务、自媒体推广。 QQ:251941806
***资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资讯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资讯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资讯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资讯网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资讯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本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资讯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主管单位:******* 广告代理:*******
邮箱:*******@126.com 内容QQ:****** 通讯员群:******
*******


企业软文发布 网上舆情维护 形象新闻策划 广告QQ:*****
法律顾问:*****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