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张希文 临沂报道
1月12日5时许,在省道229线兰陵县中东柞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男子被车辆撞倒死亡,肇事车辆逃逸。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兰陵大队接到报案,民警连续奋战30个小时终将肇事者抓获。
案发当天5时30分,兰陵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电话,民警迅速到达事故现场。由于肇事车辆逃逸,现场只有受害人的尸体,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随后,民警将该事故情况向大队领导进行了汇报,大队长刘加永立即召开分管领导和办案民警参加的案情分析会,研究制定侦破措施,决定成立专案组,明确专人负责开展侦破工作。
办案民警再次来到事故现场开展走访调查,调取路面监控,寻找肇事车辆逃逸方向。监控显示,案发前后有电动三轮车和其它机动车经过现场,其中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小型轿车从受害人的身体上而过。根据车辆信息,民警很快锁定该车辆,并于当天通知驾驶人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询问。
经询问,该驾驶人称在5时左右,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感觉好像压过什么,就没有在意继续向前行驶。民警在对该车检查时,发现车上有遗留的受害人血迹及人体组织,民警认定该车属于二次事故。
民警决定扩大排查范围,兵分两路展开调查。一组民警对路面监控和“天网”进行调取,另一组民警负责进村入户走访摸排,开展“拉网式”排查,尽快查找肇事车辆。
13日,民警通过监控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由某村驶出进入北二环路段向西行驶至省道229线,该车隐约通过事故现场。综合各方面的信息,民警折返来到某村对三轮车进行调查。通过排查,一辆白色电动车进入民警的视线,且该车无挡风玻璃有重大嫌疑。民警对该车车主进行询问,昨天是否去过那里,车上挡风玻璃去哪儿?面对民警接连询问,也许是迫于思想压力,该车主向民警交代了交通肇事逃逸的经过。民警决定将车主带至交警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此时正值中午11时。
据驾驶人张某某交代,案发当天凌晨5时许,驾驶电动三轮车送丈夫去县城,行驶到事故地点时,突然撞倒了一行人,由于担心害怕被追究法律责任,就开车跑了,过一会又掉头回到家中,发现车辆的挡风玻璃有裂口,就摘下来扔到村里的垃圾桶内,直到交警找上门知道受害人死亡。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