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新闻网12月30日讯 近日,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发布3起未履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典型案例。河东区2家食品企业不履行进口冷链食品相关规定被关停,两家企业负责人分别被行政拘留5天。
12月22日,河东区冷链专班接市专班转办的临沂金龙冷藏厂和临沂顺佳食品有限公司涉嫌违规进口冷链食品举报后,专班成员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畜牧促进发展中心、农业农村局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
经调查,临沂金龙冷藏厂于12月16日从上海海关洋山港进口冷冻猪带排骨大排20.9吨,企业能提供该批货物的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海关报关单和核酸检测证明、上海市进口冷链食品出库证明。但该企业未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未进入临沂市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如实填报。临沂顺佳食品有限公司从湖南宇成食品有限公司购进丹麦进口冻猪前上肉27吨。企业能够提供该批货物的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但该企业未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未进入临沂市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未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如实填报。
疾控部门对以上两家企业人员、环境和相关食品全部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进口冷链食品集中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的公告》(临指办[2020]51号)要求,已责令两家企业停业整顿,公安机关对临沂金龙冷藏厂负责人徐某某和临沂顺佳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刘某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另外,市民如发现违反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可拨打电话向市和各县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举报。其中,市冷链专班0539-8607192;兰山区专班0539-5250186;罗庄区专班0539-7086556、7086161;河东区专班0539-8080339;郯城县专班0539-6377875;兰陵县专班0539-5201333;沂水县专班0539-2230126;沂南县专班0539-3255181;平邑县专班0539-2103182;费县专班0539-5796509;蒙阴县专班0539-4810010;莒南县专班15725786719;临沭县专班0539-2060082;高新区专班0539-7118599。
临报融媒记者江岩 孙飞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