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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巡审联动工作实践:巡审联动双融合,集成

2023年01月04日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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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网

2021年,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县纪委监委部署要求,费县扎实开展全县供销系统巡审联动工作,实现了政治站位和业务优势的深度融合,达到1+1>2的监督效果,得到上级纪委、审计部门的充分认可和高度评价。因审计成果显著,整改成效明显,该项目荣获2022年度全省审计厅县级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一等奖,全市审计系统优秀项目二等奖。

  健全机制 优化组织

  强化顶层设计。县委、县政府对供销合作社系统巡审联动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审计局和县供销联社组成的费县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重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了《费县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重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了第一次成员小组会议,对巡察工作和专项审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整合人力资源。一方面统筹整合审计资源,激活审计队伍“动力源”。由企业科负责牵头组织,财金科、经责科等6个科室共同参与对县供销合作社及所属31家社有企业专项审计。抽调具有参加省、市巡察工作经验的业务骨干参与牵头科室工作。成立6个审计小组,根据审计力量科学分配审计任务。另一方面, 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实行“6+1”外核小组制。即走访核实问题线索时,6个审计小组每组搭配1名巡察人员,进一步集中优势力量,突出权威性和互补性,实现同频共振。

  做实巡审准备。建立联络机制,明确联络人员。指定审计机关牵头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负责与交叉巡察组联络员对接沟通。在交叉巡察组进点前,审计机关提前一周下达审计通知书进行审计,通过座谈了解、电话寻访夯实审前调查程序。交叉巡察组和审计组多次沟通交流,初步确定巡察和审计重点,提高发现问题精准度。

  协作配合 提升效能

  做好“四对接”,达到优势互补。做好审计队伍和巡查队伍人员对接、线索对接,过程对接,定性定责对接等四部分无缝对接,确保巡审联动统一化、科学化、高效化、法制化。强化现场审计效果。巡审联动工作组在对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现场审计过程中,搭配执法人员,参照供销房产租赁合同档案,进行实地房租产权调查,对实际房产数量进行摸底,了解实际房屋租赁人和产权所有人,通过文字照片等进行取证,形成涉嫌无偿占有导致社有资产流失移送线索数条。分小组进行对口对接,协作配合,成果运用以及信息交流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双向配合,实现资源共享,结果共用。

  探索“双链条”合作机制,实现全县合力“大联动”。搭建“巡审+职能部门”合作链。联合包括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为主的行政部门,以真实性原则为基础,以对房地真实情况摸底为主要切入口和工作内容,通过与相关行政部门进行对接,确保调查土地使用权转让和社有资产出售等重大资产处置情况真实性,保证工作结果的准确性和严谨性。查出违规签订长期租赁合同、签订阴阳合同等形式处置社有造成资产流失问题。搭建“巡审+金融机构”合作链。通过对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的供销社开户银行调取资金流向、金额明细、业务往来、交易对象等信息,保障巡审数据材料真实完整,规避风险,确保效果。查出涉嫌公款私存、收入未入账等问题。

  运用先进技术,揭露问题“隐蔽角”。多角度拓宽审计思维,充分运用“企查查”、“天眼查”等软件平台功能,精准摸清县供销合作社系统资产“家底”,对照账簿、合同等书面资料,通过现场查看、走访询问等方式,查出违规将社有资产代他人还贷,造成社有资产流失问题。采用传统审计与大数据审计相结合,运用大数据思维审查公职人员兼职问题,关注兼职背后利益链,切实维护社有资金资产安全。通过供销社人员与工商数据关联,查出违规兼任企业监事等人员12人,较好地提升了审计成效,促进了审计监督作用的发挥。

  成果共享 推动整改

  提升审计成果。县审计机关对县供销社系统2013年以来有关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农资农产品等资源开发和利用、土地使用权出让、社有资产处置、为民营企业借款或担保和经营状况及财务收支6个方面查出问题60余个,提出4条针对性审计建议。提报的8篇审计专报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批示,要求严抓问题整改,明确县供销社每周汇报整改进度。

  加强移送事项办理。县审计机关查出问题线索57条,出具审计移送文书29份。费县纪委监委等主管部门根据审计移送线索,开除党籍1人,记大过1人,党内严重警告5人(其中1人为正科级),党内警告3人,诫勉谈话4人,批评教育17人;1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县纪委立案审查。

  合力推动整改。在对发现问题整改督导中,市委交叉巡察组多次督导和下发督促整改通知书,市纪委监委对整改不到位、进度缓慢问题进行了通报。县审计机关通过发放整改催办函督促问题整改。县供销社党组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成立工作专班推进问题整改。截至目前,除因年代久远等原因难以整改的历史遗留问题正在积极整改外,其他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县供销合作社针对巡察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先后出台《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审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费县供销社系统合同管理规定》等涉及社有资金、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办法6项,进一步规范了内部管理。(通讯员 王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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