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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交通运输局多措并举 抓好驾驶员学习培训

2022年11月30日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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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记者 马琳 通讯员 葛亮亮 临沂报道

  临沭县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驾驶培训学时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工作,多措并举抓实抓好驾驶员学习培训。

  实行培训学时与考试系统对接,启动考试核查工作。自2021年9月1日起,除公安部规定可直接报考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新受理的学员启用培训学时核查,新受理学员在考试前必须完成相应学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已预约成功的学员,在各科考试前应将“山东省驾培学时监管平台”推送的审核合格的培训记录信息作为受理考试的依据,对9月1日之后受理建档、学时达不到《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规定学时要求的考生,取消当次考试资格。

  规范开展计时培训,保护学员合法权益。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联合交通执法大队在公安交通管理考场出入口、闸机口、候考区、考试路线起始点等考生密集区域挂牌公示,张贴学时查询公众号二维码,方便考生自行查询学时情况。两部门健全答复机制,凡涉及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政策等问题的,由驾校管理服务室负责解释回复;凡涉及公安执法及考试服务工作的,由公安各考场负责人答复;对因不满学时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由各考场主考考试员在该场次考试结束后统计填写《考场学时核查登记表》,上报至驾驶人考试科统一调整处理。各驾培机构在所有教练车和学员班车上张贴学时查询公众号二维码,在招生、培训教学场所、互联网等处公示收费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训练道路、培训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学时和内容及要求、投诉渠道等信息,使用驾驶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学员告知书,明确学员和驾培机构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做到一份合同、一次收费。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培训考试质量全面提升。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和县执法大队利用“监管平台”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组织辖区驾培机构落实好计时培训有关要求,加强对驾培机构经营行为及驾培市场的监督检查,对未规范使用驾驶培训计时系统开展培训和制造假学时等问题的驾培机构,经调查属实,交通运输部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通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情节严重的,依法对其驾校进行停业整顿。同时,加强和公安交警考试中心的沟通联系,每周到考试中心联合办公一次,力争确保每位学员学时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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