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 > 正文

山东好人孙运波:践行沂蒙精神 打造沂蒙律师红色品牌

2022年09月01日 11:46
已有 人浏览
来源:大众网

他,是法律顾问,是法律服务志愿者,是人民监督员,是专职人民调解员,是特约监察员,是特约教育指导员……他就是,山东沂蒙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2022年,孙运波当选第121期“山东好人”。

  “干好本职工作 实实在在做些事情”

孙运波当选第121期“山东好人”

  自穿上律师袍的那一刻,孙运波就给自己立下了人生信条,“恪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让自己承办的每一起案件都能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执业17年来,孙运波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纷繁复杂的案件中追求公平正义,彰显了一名律师的责任和担当。期间,孙运波坚持带领律师事务所团队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工作、无偿提供法律援助,为辖区48个社区110个行政村担任“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宣讲《民法典》、《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25场次,无偿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万余人次,为人民群众无偿提供法律援助35件次,在节目里解答群众诉求上万件次。

  “律师是我的工作,不论是接听热线,还是在法院、检察院值班,我想的都是干好本职工作,用自己的力量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实实在在干些事情。”孙运波告诉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践行“代表”使命 深入群众解“民忧”

河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英国带队调研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孙运波工作室

  在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有一个市人大代表孙运波工作室,承担着定期调度办理业务满意度指标,调度整改意见落实情况,安防政务大厅业务办理窗口,查看服务态度和业务办理进度,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等工作任务。

  “多年的工作中发现,很多老百姓在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时,并不知道怎样合法有效地维权,普法工作势在必行。”孙运波说。

  为创新普法宣传服务形式,孙运波带领律所同事搭建完善线上线下普法宣传平台,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在线上,大力推行“沉浸体验式”法律服务,采取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的方式进行普法教育宣传。同时,依托村居法律顾问“法润民生微信群”,为辖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矛盾调处和法治宣传服务。在线下,组织开展“送法下乡”志愿服务活动,用大白话阐述大道理,讲述法治故事,传递法治声音,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践行沂蒙精神 打造沂蒙红色律师品牌

  谈到做法律援助印象最深刻的一件事,孙运波说是解决了一起涉及37人土地承包费的问题。17年来,孙运波通过司法热线,解答群众司法疑问,为群众进行司法救助,不收一分钱。

  在临沂市、河东区总工会的指导下,孙运波还带头成立了维护职工权益法律服务工作站,致力于协调解决劳动者相关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工伤事故等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工作,帮助和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先后为100余名基层劳动者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及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

  “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实实在在的为老百姓多做实事,解决一些老百姓需求的法律问题,践行沂蒙精神,打造沂蒙律师红色品牌,为品质河东·法制建设贡献律师的一份力量。”面对记者镜头,孙运波说。

  除律师工作外,孙运波先后捐款捐物价值8万余元,并带动身边人加入公益活动中。多年来的职业生涯,孙运波忠于法律、忠于事实、忠于人民,始终恪守“铁肩担道义、丹心护天平”的人生准则,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至善至美的人生境界。

***资讯网可为客户提供软文发稿服务、自媒体推广。 QQ:251941806
***资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资讯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资讯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资讯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资讯网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资讯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本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资讯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主管单位:******* 广告代理:*******
邮箱:*******@126.com 内容QQ:****** 通讯员群:******
*******


企业软文发布 网上舆情维护 形象新闻策划 广告QQ:*****
法律顾问:*****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