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锥形墩占据楼下公共区域就成了自家车位,这样的问题你遇到过吗?日前,临沂市民张女士通过在临沂客户端帮帮找记者栏目反映,遇到了这样的烦恼。
张女士说,她住在兰山区曲沂社区D区,最近发现小区私占车位的情况愈发严重。有的业主将锥形墩放置在楼下的空地上,公共车位就成了自家的,即便自家车辆不在家,也不让其他人停车。
“明明是小区的公共区域,却成了个别人的私有财产。”张女士说,特别是白天的时候,车位明明空着,却因为墩子护着,别的车根本没法停靠,她只能将车停到更远的地方。
4月11日下午5时许,记者来到张女士所在的小区。此时,在张女士所住楼下空地上已经满满当当停了很多车辆,记者细数了一下,仅单元楼后侧及两侧位置就停放了36辆汽车,单元门东侧和西侧的位置均放置了锥形墩,东侧放置的比较多,有5个锥形墩,西侧相对少一些,一共放置了2个锥形墩。
记者发现,该栋楼的公共区域有规划的车位,虽然还未到下班时间,但是整个楼下就只剩下2个空位,其中正对着单元门的一个空位还放置了“请勿泊车”的牌子。就在记者采访时,只见一辆白色车缓缓驶来,司机下车将“请勿泊车”的牌子挪开,然后将车辆倒入车位中。
公共车位被放上“请勿泊车”牌。
张女士所在楼下有些车位被占据。
墩子占车位到底合不合适?居民看法不一致
锥形墩占车位到底合不合适,小区业主对于这个问题又有哪些看法?记者随后查看该小区其他地方发现,也有用锥形墩占据车位的情况。针对这一问题,记者先后采访了十余位小区居民,其中一位男士表示,小区属于还建社区,只要给车辆办卡就能进入小区,然后随便停车,并没有指定的停车位。对于个别业主私自占用车位的问题,他认为,这样的行为只是方便了自己,但是对于其他业主来说是不公平的。谁都想在离家近的地方停车,如果每个人都私占车位的话,小区的停车秩序将会更加混乱。
“没办法,不放提醒牌,回来就没车位了!”一刚把车停下的男士表示,放置提示牌只是为了免去到处找车位的烦恼。他认为,小区没有指定车位,业主习惯在自家楼下停车,放置一个提示牌无可厚非,就是为了能“护”住一个车位,而且小区内也不是只有他这样做,其他人也有这样做的,自己是小区的业主,有权使用小区内的公共区域。
采访中,记者发现,针对私占车位的问题,小区内业主看法也不尽相同。有的业主认为,私占车位损害了其他业主的权利,实属不该,而有的业主则表示,自己只是占据了自己应有的位置,并未给他人带来明显影响。
律师:私设障碍物侵害了全体业主权益
山东尚序律师事务所鲁成忠律师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个别业主将公共区域占为己有侵害了全体业主的权益。”鲁成忠建议,遇到私占车位的问题,业主可以找物业协调,对违规设置的障碍物进行拆除和清理,如果物业不作为,可以反映给城市管理执法部门。
网格员:尽快商讨出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
私占车位的问题如何才能解决?记者在该小区一楼公示栏上看到,每个楼栋都有网格员,张女士所在楼栋的网格员是一位姓杜的女士。
记者联系上这位网格员杜女士,她介绍,曲沂社区是一处还建社区,曾经收过一段时间的停车费,一年费用200元,后来根据相关规定取消了这项收费。一些业主自认为楼下的车位就是自己的,就占为己有。
针对张女士反映的这个问题,杜女士表示,曲沂社区所在的村里的日常事务一般由村委负责协调解决,也有聘请的物业公司,她会尽快将此事反映给村委及物业公司,然后商讨出一个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彻底解决私占车位的问题。
临报融媒记者 吴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