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孩子深夜玩耍声音过大,引发邻里大战,上演“全武行”。日前,临沭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件,陈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徐某与陈某是临沭县某小区上下楼邻居,徐某住在陈某楼下。2021年2月8日23点,徐某在家中睡觉时,被楼上陈某的孩子玩耍声音惊醒,影响了其休息,便上楼敲门找陈某理论。双方在争吵过程中矛盾不断激化,很快升级为肢体冲突,陈某用拳头殴打徐某面部,致使徐某受伤。经公安法医学鉴定,徐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对其从轻处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综合以上量刑情节,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决定对被告人陈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被害人徐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官主持调解,被告人陈某赔偿被害人徐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万元。双方达成和解、谅解协议。
法官提醒,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体谅,多为他人想一想,给孩子树立良好榜样,是对孩子最好的教养。同时,遇事切忌冲动,拳头只会让矛盾进一步加深,甚至会受到刑事处罚,退一步海阔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