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购房者向中国质量新闻网房产频道反映,他在购房时发现星河城的房产项目标注了规划中的医院和学校,他质疑该项目是否涉嫌虚假宣传?
临沂星河城项目地址位于罗庄区沂河路与中丘路交汇路南,根据购房者反映的问题,12月27日,工作人员到达临沂星河城营销中心发现,该项目区位示意图中确实标注了罗庄区区立医院(规划中)、罗庄企业总部基地(规划中)、青少年宫(规划中)、百花湖实验学校(规划中),该项目所标注的“规划中”均在星河城房产项目附近。因此,购房者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工作人员根据现场发现的情况询问了星河城营销中心置业顾问,一位女性置业顾问表示,她会将此问题向领导反映。除此之外,工作人员还发现,该项目未在营销中心显著位置明码标价、一套一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明确规定,房地产广告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第五条规定,已取得预售许可和销售现房的房地产经营者,要在公开房源时,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第八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按照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还应当标示建筑面积单价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单价。
中国质量新闻网房产频道提醒广大购房者,作为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前,应了解资质条件和信誉,对合同条款要认真审查,对开发商在售房宣传中的有关承诺和主要内容,应在合同中明确,并建议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以免掉进不法商家在合同中设置的诈骗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