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注 > 正文

省级督察!涉及临沂等八市

2021年04月07日 14:58
已有 人浏览
来源:大众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近日,第二轮第一批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全面启动。已组建8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由苏树伟、徐军峰、刘建良、孙秀丽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省生态环境厅崔凤友、管言明、姚云辉、侯翠荣、鞠振平、罗辉、霍太英、肖永涛同志担任,分别负责对淄博、枣庄、烟台、潍坊、济宁、临沂、德州、聊城等8市开展督察进驻工作。督察进驻时间约为20天,各督察组具体如下:

  第一组:淄博,组长苏树伟,副组长崔凤友;

  第二组:枣庄,组长徐军峰,副组长管言明;

  第三组:烟台,组长刘建良,副组长侯翠荣;

  第四组:潍坊,组长刘建良,副组长霍太英;

  第五组:济宁,组长徐军峰,副组长 罗 辉;

  第六组:临沂,组长苏树伟,副组长肖永涛;

  第七组:德州,组长孙秀丽,副组长姚云辉;

  第八组:聊城,组长孙秀丽,副组长鞠振平。

  督察组将坚持问题和结果导向,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强化精准督察、科学督察、依法督察,牢牢把握督察方向和重点。重点督察:有关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情况,更加关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和担当作为情况,更加聚焦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以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治理、环境风险防控等重点任务,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督察组将严肃纪律规矩,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平稳有效有序推进督察工作。各督察组还将分别设立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或情况反映。

***资讯网可为客户提供软文发稿服务、自媒体推广。 QQ:251941806
***资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资讯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资讯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资讯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资讯网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资讯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本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资讯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主管单位:******* 广告代理:*******
邮箱:*******@126.com 内容QQ:****** 通讯员群:******
*******


企业软文发布 网上舆情维护 形象新闻策划 广告QQ:*****
法律顾问:*****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