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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报警称遭到绑架 结果“人质”“绑匪”谈笑风生

2021年02月03日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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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网

  琅琊新闻网讯(临报融媒记者朱武涛 通讯员于飞 蔡飞飞) 1月26日,一名女子向河东警方报警,称她遭到绑架。河东公安分局闻警而动,多警种联合侦查,仅用2小时就找到了该女子。让民警没想到的是,“人质”正和“绑匪”逛街购物后坐在车里谈笑风生。

  1月26日上午9点31分,河东公安分局桃源路派出所接到女子古某报警称,她在河东区九曲办事处某公寓里被人绑架了。

  突发重大警情,桃源路派出所闻警而动,值班民警马上通过电话与报案的女子古某联系,可古某报案后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难道古某偷偷报警被绑匪发现后陷入危险了?”民警顿感事态严重,立即将情况上报分局,分局指挥员迅速调动刑侦、技术等警力全力开展研判追踪工作。

  民警在围绕报警人古某社交圈展开调查的同时,通过多种手段查找古某大致所在的位置。可令民警疑惑的是,古某的手机一直没有关机,说明古某遇害的可能性不大,但绑匪一直没有向古某的家人打去电话索要钱财,这一点非常不符合绑架案的常规。

  侦查人员根据研判线索,紧追不放,最终发现古某在兰山区兰田步行街附近出现,民警立即前往,于11点30分在步行街一辆SUV车上找到了古某及“绑匪”易某,而这二人情绪稳定,刚刚逛街结束,正坐在车内谈笑风生。

  民警懵了,两个当事人也有点懵。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民警继续展开调查,原来古某与男友易某因琐事发生争执。因易某不想让古某独自离开,对她进行拉扯,古某为吓退男友拨打110报警称自己被绑架。很快,在男友的好言相哄下,古某消了气,二人和好后乘车来到兰田步行街逛街购买衣服。途中,古某因沉浸在幸福之中,加上手机静音等原因,一直未接听民警及110值班人员的电话。

  目前,违法行为人古某因谎报警情被河东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当时因吵架生气,冲动之下谎报警情,真的没考虑到事情的严重性,现在非常后悔。”事后,古某声泪俱下,懊悔不已。

  “有问题找警察”“有危难打110”已成为大家的共识,但如果有人恶意报警,使有限的警力和警务资源浪费在处理无效警情上,无法高效打击违法犯罪,及时保护群众的权益。那么谎报警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25条有关规定,凡无事拨打110电话恶意骚扰、谎报警情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可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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