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用中国(山东)显示,临沂华耀置业有限公司因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设被罚,处罚机关为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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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占用5230.98平方米建设住宅楼
处罚信息显示,临沂华耀置业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于2020年4月开始,擅自占用位于马厂湖镇武德村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5230.98平方米(合7.85亩)建设住宅楼。上述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被罚款104619.6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处罚依据为:《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山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图源自信用中国(山东)
临沂华耀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
企查查显示,临沂华耀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3日,法定代表人为于圣加,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图源自企查查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行政处罚的违建地址与该企业注册地点一致,据悉,企业地址同样位于山东省临沂市高新区马厂湖镇武德村。
临沂华耀置业有限公司地址
资料显示,该公司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需要办理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需许可或凭资质经营的,须凭有效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临沂华耀置业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政府再出手整顿:严查严控违建!
为及时快速查处违法建设,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着力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2021年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曾下发《关于加强全市违法建设查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管控违法建设,力争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
全市各类新开工建设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及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存在的违反规划管理规定的建设行为均属于此次治理情形。具体包括: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擅自进行建设的;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存在改建、扩建、改变用途情形的;其他对规划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行为。
为维护规划权威,体现执法刚性,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对各类违法建设依法依规查控到位。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违法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违法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对不能拆除的违法建设,查处机关在依法处置前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管,督促当事人消除安全隐患。
依法没收的建筑物,执法机关作出没收决定后,应当同时函告或报告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在收到执法机关文件后30日内指定接收单位并制定处置方案。违法建筑物处置完成后,处置单位应当将处置结果函告执法机关。
对没收建筑物的处置方式,不符合完善行政审批手续条件的,应坚持从严处置原则,由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责成没收建筑物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予以拆除。符合完善行政审批手续条件的,由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确定具体完善手续方式后,报行政审批部门审定,相关部门为没收建筑物提供审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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