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注 > 正文

熊孩子”别再拍打电影银幕了

2021年06月09日 14:19
已有 人浏览
来源:大众网

 近日,一则“熊孩子”损坏电影院银幕的新闻冲上热搜。5月29日,河南洛阳一影院内,熊孩子在看电影时来回拍打银幕半小时,家长并未进行劝阻,造成电影银幕损坏,家长回应称影院该负责,未告知不可触摸。此事引发网友热议,一方面网友对于家长的态度愤愤不平,另一方面网友开始普及电影银幕到底为什么不能触碰。

  临沂部分影院:

  我们也有类似的苦恼

  对此,临报融媒记者走访了临沂的各个影院,了解是否会遇到孩子因好奇拍打电影银幕的情况,有的影院表示较少遇见这种情况;有的影院则表示遇到过此类情况,甚是苦恼。

  “孩子可能出于好奇,经常会在影厅内跑来跑去,屏幕前的平台很宽阔,方便孩子行动。一般在电影放映完出字幕的时候,孩子在银幕前追逐打闹的情况时有发生。”蒙奇影城运营部经理曲先生介绍,影城工作人员会上前制止孩子的此类行为,但是还是有家长表示不能理解。

  蒙奇影城的工作人员李女士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有一次,在电影放映结束散场的时候,有一个小朋友上前触摸电影银幕,李女士上前制止,孩子的家长却一脸不开心,“别吓着我孩子,碰一下难道就坏了,况且我们还没摸到。”可当这位家长跟工作人员理论时,孩子却告诉妈妈,自己摸到了银幕,听完孩子的话家长带着孩子匆忙离开。“我们影院是服务行业,来观影的顾客有的觉得自己是来消费享受的,所以对我们的提醒并不能体谅。”李女士告诉记者,遇到这样的情况,也只能好言相劝。

  李女士表示,对于小孩子的劝导,有时候说这个电影银幕贵重,他可能还不理解。这时候真的需要家长协助,如果家长也置之不理,难免会造成安全隐患,现在有的市民确实还没有意识到拍打电影银幕的后果。

  “散场的时候,我们这边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和保洁人员在旁边看着,现在基本上不会有此类情况发生了。”万达影城工作人员张女士说。

  ◎律师在线

  损坏的电影银幕

  谁来负责?

  这种损坏电影银幕被索赔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很多次,所以家长在公共场所应该看管好自己的孩子,一是避免自己承担赔偿责任,二是防止发生不必要的危险。

  那么谁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呢?部分网友甚至认为,小孩子这么小,造成损坏不用赔。这种思想是错误的,我国从来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小朋友造成了物品损坏不用赔偿。

  对此,本报律师团主要组成单位、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律师表示,一是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小孩子属于未成年人,他从事行为所产生的过错,由监护人来承担相应的损失。二是在公共场所,电影银幕明显是不能触碰的区域,小孩子拍打电影银幕,家长不及时制止还强词没有被告知不能触碰,小孩因拍打弄坏电影银幕,存在明显过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家长不接受,影院可以向法院起诉。

  ◎相关链接

  儿童损坏银幕屡见不鲜

  家长责任不容忽视

  损坏影院银幕的事其实不是第一次发生,此前,电影院发生过多次类似的事情。例如就在不久前,广东东莞一个影城内,一名男童在电影结束后跑到巨幕银屏前,连续踢打了五次,造成屏幕下方凹陷。

  还有海口某影院的一个放映厅,大部分座位都空着,一个小朋友先是肆无忌惮地在空座位上爬来爬去,随后多次上前用脚踹电影银幕,而孩子的家长当时就坐在大厅内,并没有加以制止。

  央视曾对类似的电影院事件点评:看似是“熊孩子”,背后却可能是不负责任的家长。好好行使做家长的职责,否则真赔起来损失也不小!

  受损的巨幕到底多贵?

  一般的巨幕本身的价值就高达40万,从海外引进到中国的运输费用约为40万到60万左右。换言之,一块巨幕价值高达80万到100万,还不算搭建、人工等费用。虽然影院第一时间更换银幕,但仍花费两到三个月的时间,影院的停业损失最少也在百万以上。

  业内人士表示,“所有银幕表面都有一层特殊的金属涂层,一旦损坏就修复不了,别说踢一下,摸都不能摸,摸了就掉了,只有全部换。”

  临报融媒记者梅香玉

***资讯网可为客户提供软文发稿服务、自媒体推广。 QQ:251941806
***资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资讯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资讯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资讯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资讯网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资讯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本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资讯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主管单位:******* 广告代理:*******
邮箱:*******@126.com 内容QQ:****** 通讯员群:******
*******


企业软文发布 网上舆情维护 形象新闻策划 广告QQ:*****
法律顾问:*****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