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魏善勇 公瑞梓 临沂报道
5月13日,临沂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蒙阴大队民警在路面巡逻过程中,成功警告劝离一辆在高速公路上“高速行驶”的摩托车,消除了安全隐患。
当日13时许,蒙阴高速交警沿京沪高速公路上海方向巡逻至蒙阴站口附近时,发现一男子骑摩托车在应急车道内“飞快”的高速行驶。见此情形,巡逻民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立即鸣响警笛,利用车载话筒喊话示意男子紧靠路边停车。在讲清危害警告教育的同时,将男子带到蒙阴收费站的执法站继续询问。
经民警了解,该男子系莱芜钢城区某社区市民张某,当日上午10时许,接到沂南县某街道朋友紧急电话,告知有事要其迅速前往,考虑到绕行国省道路不熟悉,加之路上人多车堵,张某便驾驶摩托车从京沪高速公路钢城区收费站进入高速公路,沿临沂方向高速行驶准备前往沂南朋友处,行驶至蒙阴路段时被巡逻的高速交警发现。民警对张某的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向张某告知,根据《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摩托车是不允许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并向其详细讲解了高速公路骑行摩托车的严重后果。
最后,民警劝其沿普通公路行驶,并提供了详细的路线指示。张某在民警警告教育之后,认识到在高速驾驶摩托车的危险性,表示今后再也不会骑行摩托车上高速公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