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便民 > 正文

节日我在岗|平安背后的救援

2021年10月08日 11:05
已有 人浏览
来源:大众网

国庆假期,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外出旅行、放松身心、阖家团圆的日子。而在临沂公安交警眼里,国庆长假是工作的坚守,更是光荣的责任——在群众需要的时候,他们出现在群众面前。

  在高速公路上的一场温暖救助,也是山东高速临沂发展有限公司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

  临沂市蓝天救援队的队员们牺牲了难得的休息时光,在国庆假期,帮助景区游客处理一些突发状况。

市交警直属三大队民警将受伤孩子及时送到市人民医院北城新区医院。

  临沂公安交警上演暖心一幕幕

  交警与时间赛跑

  10月1日17时55分许,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岗勤中队执勤人员孟玲羽、刘晨、房金磊在北京路与沭河路交会路口执勤时,一辆私家车紧急停在他们面前。驾驶员一脸焦急地向执勤人员求助,称孩子摔伤了,急需到市人民医院北城新区医院救治,因不熟悉路线,希望交警提供帮助。

  情况紧急,孟玲羽立即向班长房金磊汇报,得知消息后,正在附近巡逻的房金磊迅速驾驶警车前来支援,并引领求助车辆向医院方向奔去。一路上风驰电掣,执勤人员通过鸣笛、用喊话器喊话的方式,提示过往车辆紧急避让,为受伤孩子开辟一条绿色通道。

  经过6分钟的与时间赛跑,执勤人员成功将求助车辆安全护送到医院,为受伤孩子赢得了宝贵的救治时间。

  一路鸣笛为民开道

  10月3日14时57分许,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罗庄大队指挥室接到群众电话求助称其驾车载有一名右臂受伤的患者,急需到临沂东山医院接受救治。因沿线车流量大,车辆行进缓慢,遂请求交警帮助。

  指挥室立即指令正在附近执勤的罗庄交警大队城区四中队前往处置。时间就是生命!接到指令后,罗庄交警大队城区四中队中队长张俊山立即与求助者取得联系,简要了解情况后,带领队员王东东、全振、刘洪顺,驾驶警车前往约定地点与求助者会合,张俊山立即用警车为求助车辆领路,沿沂蒙南路-罗程路快速驶向临沂东山医院。

  一路上交警鸣笛喊话,示意过往车辆避让,迅速在车流中开辟出一条绿色通道。仅用时10分钟,便将患者安全护送至临沂东山医院,为其赢得了宝贵的救治时间。

  到达医院后,交警协助求助者办理了入诊手续,看到病人顺利就诊后,才放心地回到工作岗位。

  临报融媒记者 梅鲁生 通讯员 杜娟

  山东高速温暖救援让伤者化险为夷

  琅琊新闻网讯 国庆长假期间,高速公路上发生一起三车相撞事故,紧急时刻,一场温暖的救援展开,最终伤者化险为夷,道路恢复畅通。

  10月5日16时30分左右,长深高速沂水段南京方向K1501+300处发生车辆追尾事故,山东高速临沂发展有限公司迅速指令沂水路管中心在事发地附近的三个应急救援组前往现场,进行紧急清障救援。

  路管员们到达事故现场后,立即打开声光电报警设备,开展现场安全防护和通行秩序维护作业,配合高速交警指挥现场交通,第一时间将车流疏导非事故车道,将事故车道进行隔离,有效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经查看事故现场发现,两小客车和一货车三车追尾,小客车受损严重,车内女驾驶员受轻伤,另外一辆小客车内也有人员受伤。带队负责人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由于受伤驾驶员因惊吓过度导致体力不支,路管员隋岩岩抱着驾驶员对其进行安抚,使其紧张的情绪逐步稳定,随后将受伤群众转移至路管巡查车内等候医护人员。

  120急救车辆赶到现场后,路管员们协助医护人员将伤员抬上救护车。事故另外一辆小客车内的小朋友受到惊吓,路管员对其进行耐心安抚后也抱上了救护车。

  随后,为确保高速公路畅通,路管人员与高速交警齐心协力将事故车辆推至应急车道,疏通出行车道,确保其他车辆通行。

  临报融媒记者 吴慧 通讯员 吴亢亢 朱志强

  临沂“蓝天”景区坚守

  国庆假期,临沂各大景区人流如织,为维护景区秩序,临沂市蓝天救援队的队员们在沂南竹泉村景区、沂水三桥景区、地下大峡谷景区等地执勤,帮助游客处理一些突发状况。

    摄影 临报融媒记者 江岩

***资讯网可为客户提供软文发稿服务、自媒体推广。 QQ:251941806
***资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资讯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资讯网。如转载,须注明“来源:***资讯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资讯网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资讯网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本网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4. ***资讯网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5. 如因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文章刊发后30日内进行。
主管单位:******* 广告代理:*******
邮箱:*******@126.com 内容QQ:****** 通讯员群:******
*******


企业软文发布 网上舆情维护 形象新闻策划 广告QQ:*****
法律顾问:*****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