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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林长+检察长”机制硕果累累

2022年09月22日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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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网

用好临沂“检察蓝”,守好沂蒙“生态绿”

  “林长+检察长”机制硕果累累

  琅琊新闻网讯 21日下午,临沂市“林长+检察长”专题新闻发布会在临沂日报新闻发布厅举行。本场发布会是我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场。市检察院、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我市“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建立以来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1年9月24日,市检察院和市林长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在全省市级层面率先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各县区林业部门和检察机关也积极对接研究,到2021年12月底,全市12个县区都联合印发出台了相关文件,建立落实常态化的协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实现“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全覆盖。

  该项机制建立一年来,各级林业部门、林长制工作机构同检察机关不断强化交流联动,围绕“五项”机制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督促各级林长和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积极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法解决林业生态领域突出问题,改变以往林业部门的单打独斗,在依法管林治林上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合力。

  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刑事犯罪审查起诉案件433件915人,提起公诉280件497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84件,为全市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提供了良好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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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取得哪些成效?

  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开展巡林活动14次

  “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开启后,林业部门将市、县检察机关主要负责人纳入市、县级林长体系,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及时通报信息情况、研究具体工作,定期开展联合调研磋商,共同参与巡林巡查,联合开展执法办案协作、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把协作机制作为持续深化林长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做到工作机制的常态化、规范化实施。

  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开展巡林活动14次;在市级层面召开工作联席会议1次、联合调研活动2次、生态法治宣教活动2次;各县区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座谈交流会议等16次,联合开展巡林巡查、法治宣讲等活动50余次。

(资料图片)

  为全市2万余棵古树名木撑起检察公益“保护伞”

  林业生态保护涉及许多方面,为提高工作机制针对性和实效性,双方率先以古树名木资源保护为切入点、突破口,在全市开展了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通过联合调研、会商磋商、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对古树名木保护情况进行详细摸排,针对古树名木保护不到位问题,先后发出检察建议67份,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保护措施30多条,督促设立责任牌、公示牌等保护设施260余处,为全市2万余棵古树名木撑起检察公益“保护伞”。

  通过“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检察机关开展“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滥伐林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建立涉林案件快速办案通道,加大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快捕快诉,坚持惩治与修复并重,通过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追缴生态修复费用,开展异地补植复绿,通过一体化推进林业生态资源保护监、防、修、教工作,实现监督有制、修复有成、预防有效的生态保护源头治理,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明显提升,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

  全市林业部门聘任特约检察官助理8人

  河东区在全省率先设立了区检察院驻区林长办“林长+检察长”工作联络室,明确专人负责联络,建立4项工作制度,配合参与林长制日常工作,聘请林业中心专家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建立了古树名木保护、林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3处“林长+检察长”公益诉讼示范基地。

  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林长制工作机构联络协调,通过职能融合发挥聚合效应,不断丰富和深化“林长+检察长”协同共治工作机制,形成了交流紧密、衔接顺畅、相互支持共同保护林木资源的良好工作格局。

  定期与市林长办联络沟通,在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席会议、联合巡查、生态修复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向全市林业部门聘任特约检察官助理8人,有力保障了林业生态资源案件办理。

  建立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指挥中心,配备无人机、巡回办案车、快速检测等专业设备,从各领域聘任18名专家担任公益诉讼专家咨询委员,聘任293名社区网格员作为公益保护监督员,让更多力量主动加入到守护绿水青山的队伍中来。

林场风光(资料图片)

  延伸新闻

  目前我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进展成效如何?

  自2019年我市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全市依靠林长制改革,聚力体制机制创新,着力破解发展难题,用力激发发展活力,构建起“党政同责、部门联动、网格管理、社会参与”的林业发展新格局。我市林长制工作受到国家林草局通报表扬,经验做法多次被国家林草局、省自然资源厅肯定推广。今年8月份,临沂市林业局被全国绿化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表彰为“全国绿化先进集体”。

  管林治林合力加速凝聚。30名市级领导全员参与担任市级林长,建立明确责任和任务“两张清单”;县乡村逐级落实划片分区责任,设立四级林长10190人,选聘“民间林长”450人;在全省率先设立专职林长制工作机构,明确27家市直部门单位为林长制成员单位,实现由林业部门单打独斗向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参与转变。

  增绿提质步伐不断加快。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通过市县级林长包保示范带动,2019年以来全市累计造林27万多亩,其中荒山绿化10万亩;扎实推进“林长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全市评选命名57处“林长科技创新示范园区”,示范推动林业生态建设提质增效。

  资金投入保障多元有力。创新出台《临沂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办法》,三年来共奖补县区林业资金1.56亿元,其中市级林长补助资金1386万元。2021年“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列入国家支持项目,其中林草湿地类项目总投资16.88亿元。主动探索“生态价值核算”“森林碳汇”等林业融资新机制,创新“流苏贷”“核桃贷”“楸树贷”等抵押贷款模式,落地全省首笔森林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7000万元、首笔生态价值核算整村授信贷款2000万元、首单民间林长森林碳汇价值保险150万元,激活放大了森林生态价值。

  临报融媒记者 吴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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