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的三轮车被逼停。
琅琊新闻网6月7日讯 (临报融媒记者梅鲁生 通讯员姜伟 李永胜) 5月24日,在临沂市区北园路与蒙山大道交会处,王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发生后,王某驾车逃逸,执勤民警迅速出击,在下一个路口就将其控制并依法拘留。
5月24日7时55分许,王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至市区北园路与蒙山大道交会路口时,与一辆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市民相撞。事故发生后,电动三轮车驾驶人王某仅停了一下车,便驾车向南逃逸。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见状紧紧抓住电动三轮车门,阻止三轮车逃逸。但王某不但没有停车,反而猛然加速逃窜,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拖行10余米甩倒在地,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
执勤交警发现后,迅速驾驶警车拦截。当时正值早高峰,道路上人多车多,为防不测,交警多次喊话让王某停车。但王某不听警告,加速继续驾车逃逸。交警多次驾驶警车对电动三轮车进行拦截,王某不但不停车还一度撞上围堵的警车。在涑河北街与蒙山大道交会路口西10米路段民警将王某驾驶的三轮车逼停,将王某控制住。
当民警询问王某:“明知撞人了,为什么还不顾阻拦而驾车逃逸呢?”王某的回答让办案民警感到其法律意识的淡薄:“撞人了,想着能跑就跑了……”
目前,王某因实施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交通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