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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一小区擅自往河道排放污水,被立案处罚

2021年06月16日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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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刘元迪 通讯员 孙斌 临沂报道

  6月14日下午,临沂市城管执法支队北城一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某小区正在往河道排放污水,现场气味刺鼻。

  排污现场

  执法人员取证

  接到举报后,北城一大队联合排水处迅速赶到现场,约谈小区物业负责人到排污现场,经过现场勘查、拍照录像取证,该小区物业承认其在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了污水。该行为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21条之规定,执法人员向物业负责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污水排放行为,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并拟对其进行立案处罚。

  下发整改通知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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