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访困境儿童,送防疫口罩
初夏的沂蒙大地,山花烂漫。
兰陵县神山镇王子萱(化名)姐弟仨的脸上,同样笑靥如花。4月29日,他们收到了县民政局发放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每人每月920元。“没想到补贴发得这么快,孩子们生活有保障了。”爸爸王成伟感激地说。
王子萱姐弟三人,父母双方都是重度残疾人,无抚养能力。4月10日,兰陵县民政局收到了姐弟仨的申请。工作人员立刻通过远程方式,线上与残联数据进行比对。完成审批后,姐弟仨的生活补贴当月就发放了下来。
当月审批、当月发放。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创新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举措,生活补贴由次月发放改为当月发放,最快速度保障他们基本生活。同时,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随访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家访,及时掌握他们基本生活、入学就读、家庭监护等情况。
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重点关爱,是我市不断落实特殊群体关爱保障政策的一个缩影。
截至3月底,我市共有社会散居孤儿1058名,重点困境儿童89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72名,农村留守儿童6863名,有4.98万名困难残疾人和11.69万名重度残疾人。
孤儿、困境儿童、困难残疾人等“贫中之贫”、“困中之困”的特殊群体,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最后一道防线。怎样确保他们同步脱贫?
聚焦特殊群体“兜底子”、切实保障基本生活,是实现特殊群体脱贫的基础。
做好保障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儿童全部纳入相应生活保障范围,及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实现“应养尽养、应保尽保”。2019年起,在全市范围内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720元提高到不低于920元;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200元提高到不低于1400元;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提高到不低于5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参照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的保障标准和发放方式执行。
及时足额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做到“应补尽补”。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一、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其他等级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5元。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级残疾人,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其他等级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5元。
走访慰问孤儿 了解网课学习情况
特殊群体有着不同的困难和需求,有的亟待物资救助、有的呼唤心理疏导、有的渴望康复指导。救助特殊群体需要因人施策、精准关爱。
脱贫路上孤儿不孤单。实施“孤儿助学工程”,为孤儿接受中专及高等教育提供资金保障,纳入“助学工程”的孤儿,除领取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外,仍可继续享受基本生活费保障待遇直至全日制学校毕业。开展“孤儿健康关爱行动”,我市计划于9月份组织孤儿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开展结对帮扶,提升孤儿医疗康复和关爱服务水平。
亲情断层缺少关爱,农村留守儿童需要更多的精神慰藉。市民政局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把监护问题、户籍问题、辍学问题、生活困难问题等逐一解决好;完善落实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的救助保护机制,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健全完善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我市各县区全部出台了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采取上门探视、志愿服务、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子女不在身边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独居等老年人群体关爱。健全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工作机制,提升关爱服务能力。
对残疾人而言,没有什么比康复更重要。我市各级民政部门把 “福康工程”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积极帮助残疾人恢复生理机能和心理健康,切实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有效减少了因残致贫、因残返贫现象的发生。
为残疾人现场测量,免费安装辅助工具
聚焦特殊群体、助力脱贫攻坚。我市民政部门将进一步细化关爱保障、分类精准施策,做到应养尽养、应保尽保,不断增强特殊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高水平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不少、一户不落”。
临报融媒记者 潘凤娟 通讯员 刘敬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