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最大限度排除煤气发生炉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6月12日,地方镇和县安监局联合组织执法人员对镇辖区内的玉泉、鲁冠两家玻璃生产企业进行煤气发生炉安全生产状况专项检查,共查出隐患21处,并现场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
一是提高认识。在开展专项检查前,专门对参与的执法人员进行了动员培训,让他们进一步提高对煤气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和当前安全工作的政治敏感性,扎实做好煤气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二是明确重点。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要求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照《冶金煤气安全检查指南》开展隐患排查自查自纠;是否结合岗位特点,开展煤气安全知识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煤气作业风险、岗位安全操作技能、现场煤气检测与监控、防护装备使用与维护、煤气事故处置与救援等知识;煤气作业人员是否存在未经考核合格就上岗的现象;煤气危险区域是否设置固定报警装置,参数设置是否正确。
三是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采取措施迅速整改,对存在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的企业,严格落实执法措施。(续超群)